教育部考试中心已发布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成绩是在各科合格线基础上进行转换的报告分,并非原始卷面分。报告分满分120分,7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在自治区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12月9日至18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成绩复核信息后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时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考生可于12月23日后,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应准确填写成绩复核申请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外,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这些科目仅可在呼和浩特考区报考,在其他考区报考的审核不予通过。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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