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引领”项目评审细则》,选定10个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项目,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所有10个示范项目经我市2022年第一次食药安委会审议通过,对标智慧监管、源头治理、“三小”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等7方面,以推动示范项目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安全、促发展,努力完善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十大示范项目包括:全市推广“青安企信”食品智慧监管项目,通过数据分析研判行业风险,实现食品监管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创建学校“示范性食堂”项目,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标准化、精细化;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项目,探索创新投保方式和服务方式,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勘察和预防、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等方面取得创新,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成达茂旗食品检验中心,提升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抽检效率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试点明确“三小”监管事权,组织开展“三小”普查建档培训等工作,按照定人、定责、限时的原则,确保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互联网+流动餐车监管系统”项目,通过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流动餐车进行实时查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助力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社会共治;建成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通过云端服务器,实现食品溯源、智能称重收银、交易公示、商户信息公示、交易数据采集等,进一步优化管理水平;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构建起“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实施“小型餐饮”专项治理,对老城区小餐饮升级改造,打造小餐饮示范街、小餐饮示范店,实现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小摊贩”规范化管理,设置规范摊点及临时便民市场,使主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经营活动进一步朝着有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解决流动摊贩经营问题,引导摊贩规范入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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